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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召开全省国内旅游接待统计体系试点工作培训班
相关专题: 国内资讯  发布时间:2012-11-08
资讯导读:今年7月,福建被国家旅游局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完善国内旅游接待统计体系试点工作省份,此次培训班的召开旨在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今年7月,福建被国家旅游局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完善国内旅游接待统计体系试点工作省份,此次培训班的召开旨在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参加培训班的有省国内旅游接待统计体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代表,全省各设区市旅游局、统计局和各县(市、区)旅游局的代表,共约150人。省旅游局隋军局长到会作重要讲话,提出在新的历史时期要充分认识旅游产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认识旅游统计工作在旅游发展中的促进作用,并对做好国内旅游接待统计体系试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会议由福建省旅游局陈维平副巡视员主持。

  隋局长在讲话中指出,现阶段我省旅游统计的主要任务是要较好地反映旅游业新的主导产业地位,促进旅游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充分反映旅游产业发展的各种需求。就开展我省国内旅游接待统计体系试点工作,她提出五点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国内旅游接待统计体系试点工作的重要性。要以规范国内旅游统计工作为切入点,解决地方之间数据横向不可比、评价不科学的问题。一是要制订一个多指标的统计体系,通过对“国内旅游接待人数”、“接待国内过夜旅游人天数”、“国内旅游收入及增速”和“人均接待国内游客人数”等指标的综合排序,实现对当地旅游的多角度评价;二是在多指标的体系中坚持以“过夜人数”为核心,实现和国际旅游统计接轨,促进旅游发展思路和统计工作思路的转变。

  二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扎实推进试点工作。各级旅游局和旅游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次试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地区、本单位旅游统计数据质量负总责。同时明确分管领导,切实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三要加强协调,部门联动,形成合力。积极争取统计部门的支持和专业指导,充分利用公安已有的较完善的住宿登记联网系统、工商部门现成的住宿单位登记名录等资源,以及交通、民航等相关行业的数据。各设区市、县旅游局要主动对接,积极沟通,注重横向联合,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率,提升试点工作的效果。

  四要夯实基础,规范流程,提高数据质量。要重视基础数据的收集,建立基本的住宿单位名录库,严格执行普查操作流程,真正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省旅游局将会联合省统计局对各地住宿普查数据进行抽验检查。

  五要加强统计队伍建设,保证试点工作顺利开展。要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业务精通、作风扎实的旅游统计队伍。各地要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培训,以及旅游统计基础建设方面加大力度,对此次普查调查员要进行专门培训,保障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省统计局林文芳副局长也在会上讲话。他强调要加强配合,扎实有效地推进旅游统计体系试点工作。一是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共同解决试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二是善于学习,做好培训,切实掌握相关业务知识,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学习和补充完善;三是认真审核,确保质量,各级旅游统计机构要加大审核、查询力度,对相关数据进行科学评估,确保数据可信、可用。他表示进一步加强旅游统计工作,是关系全省旅游业发展的一项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工程。希望各级旅游局、统计局和各相关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本次国内旅游接待统计体系试点工作,形成共识、形成合力,把我省旅游管理和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据了解,为规范各地国内旅游统计工作,在更加开阔的发展思路和工作格局中,逐步完善国内旅游接待统计体系,国家旅游局在2011年启动国内旅游接待统计体系首批试点工作,福建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试点工作省份。我省按照省政府领导的指示,成立省国内旅游接待统计体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省旅游局领导任组长,省统计局领导任副组长,省民宗厅、公安厅、财政厅、交通厅、工商局、数字办、民航福建安监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开展组织协调、业务指导、质量检查、数据评估等工作。各相关部门明确了分管领导和业务处室负责人及具体经办人员,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同时,由省旅游局、省统计局、省公安厅、省工商局联合制定《福建省国内旅游接待统计体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全省开展住宿单位基本情况普查工作。国家旅游局高度认可我省的做法,正式行文向河北、内蒙古、辽宁等第二批开展国内旅游接待统计体系试点工作的16个省份转发了我省开展此项工作的相关文件与工作方案。

来源:欣欣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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